中国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治疗技术专家共识2

中国专家

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治疗技术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老龄健康服务与标准化分会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

医院

一、概述

1.1背景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迅速增加,至年底60岁以上人口已达2.4亿。脑卒中是导致老年人死亡率增高和遗留身体残疾的最常见病因,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年联合国世界老龄问题大会上提出80岁以上人口为高龄老年人,我国的标准与此一致,高龄老年脑卒中即指80岁以上的脑卒中患者。高龄脑卒中患者由于系统及脏器功能衰退、体力耐力下降、代偿功能差,且往往合并多种疾病,其功能障碍有如下特点:①病程较长,恢复慢,容易遗留后遗症。②共病较多,病情复杂,治疗矛盾。③容易出现褥疮、坠积性肺炎、水电解质紊乱、意识障碍及全身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因此,除了正确合理的药物治疗、精心周到的护理措施外,更需要全面、综合、有效的康复治疗以改善患者的功能障碍,减轻残损残疾残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及预后。

1.2建设目的及意义随着神经科学技术和康复医学的发展,国内外老年脑卒中康复领域专家对高龄脑卒中的医学管理、康复理念及康复治疗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综合的研究,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倾向采用循证医学依据来选择高龄脑卒中的评价方法和康复治疗技术手段。高龄脑卒中患者常出现多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如运动功能障碍、认知心理障碍、言语吞咽障碍、心肺功能障碍、感染及营养不良等,病情相对复杂,故针对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应进行全面地综合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个性化整体康复目标。

建设及制订中国高龄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专家共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中国高龄脑卒中康复治疗的实施和评价提供一个科学的证据基础,规范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治疗行为,帮助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循证医学支持的康复治疗方案、标准及规范进行操作。中国高龄脑卒中康复治疗技术专家共识能够明晰康复技术和研究的效果,合理分配治疗资源,以循证依据进一步指导临床实践,使高龄脑卒中患者获得最大限度的功能改善和最大程度的自理能力,对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防止复发和减轻社会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实施条件

2.1场地与设备

针对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的场地,康复科室设置及布局要满足高龄脑卒中的康复特点,也就是康复科室要设置全面、康复场地布局合理、无障碍设施齐全和配有急救设备等。对于康复科室设置要具备临床科室、康复评定科室、康复治疗科室和相关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应有神经科、心内科、呼吸科和中医科等临床科室,并与急诊科室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康复评定科室要能开展肢体功能评定、平衡协调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在内的康复评定工作。康复治疗科室要包含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和传统康复治疗室等,有条件可以开设心理康复室。设备方面要满足临床医疗、康复治疗和康复护理等基本需求、并逐步从基础设备过度到专业化设备,例如临床医疗设备包括病床、供氧设备、监护设备、呼吸设备和抢救设备等;康复治疗设备包含康复评定设备、运动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言语治疗设备、物理因子设备、康复工程设备等。

2.2人员要求

康复机构人才队伍中,要根据床位数量,配备相应人员,要满足医师人数0.15名/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数不少于10%,康复治疗师人数0.25名/床,护士人数0.3名/床,营养师2名。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人员要求的首要目标,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特别是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的缺口仍较大,尤其是具有正规执业资质的康复医师及康复治疗师在部分机构中仍严重缺乏。康复医师原则上不低于本科学历,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原则上不低于专科学历。

2.3应急措施

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的应急措施包括:每10张病床配备一套抢救设备,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心肺复苏术(CPR)培训,与本院急诊科及ICU等相关科室建立应急合作模式,完善应急预案,并在入院时填写信息统计表,包括入院日期、住院号、住院科室、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居住地址、入院诊断、紧急联系人等内容。

2.4建设模式与案例

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模式,应建立综合康复医疗小组,建立以不同专业领域(临床、康复治疗、康复护理)为主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多专业协作小组,并参考卒中单元多学科诊治模式,建立康复医学小组,实现多学科的联合诊治,使治疗、康复、营养等多方面联合为患者诊治。康复治疗小组由康复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组长负责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制订和团队管理,必要时联系其他学科协助治疗。主管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负责脑卒中患者病情评估、功能障碍评定、肢体功能训练和康复护理等康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以中医院为例,康复中心主任为组长,在患者的临床治疗阶段,主管医师为主导,负责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其他成员(康复治疗师、护士)配合医生完成相应临床治疗工作;在患者的康复治疗阶段,康复治疗师为主导,负责。患者功能障碍的评估和治疗,其他成员(主管医师、护士)配合治疗师完成该阶段的治疗工作;在康复护理方面,护士为主导,其他成员(主管医师、治疗师)需配合治疗,组内成员各司其职,负责好本专业的治疗工作,共同完成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治疗。

三.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流程

3.1患者评估

3.1.1采用工具:对于高龄老年患者的卒中评价,推荐采用国际通用的评价工具,在具备协调和科室结构健全的医疗机构中为患者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为进行正确适当的各种临床处理提供依据。这些评估工具有助于保证对患者的神经功能状况、残疾程度、功能独立性、家庭支持、生活质量、障碍转归提供帮助。

3.1.2评价内容:高龄患者由于年龄大,基础病多,并发症风险高,因此评估应尽可能全面,包括现存的功能障碍:意识水平、精神状态、认知、言语、吞咽、营养、皮肤、心理、日常生活能力、疼痛、辅助和适应性工具、肢体运动、平衡评定、肌容积、骨密度、二便、心肺功能、内科合并症评定等方面。

3.1.3评价人员:由医院组成多学科康复小组进行评价,康复小组可由相关医师(内科、外科等专业人员)、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组成,并贯穿于患者康复的全过程。护理院及社区的康复人员应尽可能全面且专职,对进入社区康复的患者进行评价。高龄患者由于常合并其他疾病,病史采集及体格检查要全面,必要时多学科协作评估并记录文案。一旦患者病情稳定,首诊医师应咨询相关部门,根据需求进行多学科协作,转至康复小组进行评价。

3.2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流程图图1。

四.高龄脑卒中患者康复评定

4.1高龄脑卒中患者功能障碍评定的特点及评定方式的选择策略

高龄脑卒中患者的功能障碍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功能障碍是指卒中受损脑区直接导致的相应功能降低或缺失,主要包括运动障碍、感觉障碍、认知障碍、语言障碍、吞咽障碍等。继发性功能障碍则是由于卒中后合并的或伴随的功能障碍,包括疼痛、骨质疏松、衰弱、肩关节半脱位、压疮、情绪障碍和睡眠障碍等。因此,高龄脑卒中患者功能障碍评定时,应针对上述原发性和继发性的各种功能障碍逐一进行。

对高龄脑卒中患者进行评定时,要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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