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健康管理中心调理了不少类风湿性关节的病人,他们来了之后,我们发现,部分的客户正在服用激素,但是,服用的时间不对,都对激素的了解很少。不正确的使用激素,给他们带来的副作用更会加大。
大家都知道激素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很好的控制疾病,另一方面也可导致严重的副作用,譬如股骨头坏死、骨质疏松、胃病及“满月脸”“水牛背”等。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服用激素能够尽量降低激素的副作用呢?
专家指出,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每日上午8点到10点为分泌高潮,随后逐渐下降,下午四点有一个次高峰,所以激素的服用时间最好是早晨8点左右和下午4点左右。
对于长期使用激素治疗的某些慢性病,可以采用每日一次晨服的方法,早晨服用,此时正值激素正常分泌高峰,对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较小,副作用也比较小。
附:治疗类风湿合理使用激素
谈到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人们就会想到激素,如泼尼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确,在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中,用或不用激素、激素的疗程及怎样停用激素,都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激素对人体的作用像一把双刃剑。它有抗炎作用,可以大大减轻关节的炎症,从而缓解临床的各种症状。同时,激素在剂量过大及疗程过长时,不但不能很好地控制类风湿病变的进展,而且常常还会有明显的副作用,如引起青光眼、白内障、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消化道溃疡、严重的骨质疏松、感染、儿童发育停滞等。这些副作用对患者的伤害有时甚至会超过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伤害,这时患者就会受到疾病与激素副作用的双重折磨。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病情类型及进展变化比较复杂。有的人发病一次后长时间不再复发;有的人病情反反复复,时轻时重,呈波浪形进展;有的人病情进行性加重,在1~2年内即可导致严重的关节破坏及功能障碍。病情不同,决定了使用激素治疗的方法也不同。在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时,必须强调合理应用激素,以减少激素药物的副作用。
鉴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慢性病程及波动性特点,在药物治疗中,一般应遵循下述原则:
轻度或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应该采用以慢作用药物为主的治疗方案,能不用激素就尽量不用。常用的慢作用药物,如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磷酸氯喹等,在使用2~3月后出现明显疗效,且疗程也可以比较长,有时可长达2~3年。
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可将上述慢作用药物联合使用。如果患者使用慢作用药物时,关节的肿痛及功能障碍仍比较明显,可以加用非甾体抗炎药,如萘普生、布洛芬、双氯芬酸等,而不一定非要用激素。
重度类风湿性关节炎如果患者出现了高热、大量心包积液、多数类风湿结节、内脏损害,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可在上述慢作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激素,以便迅速控制病情,减轻关节症状,恢复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使用外源性激素后,机体自身的激素分泌会受到一定抑制,尤其是长期应用激素会导致自身激素分泌能力下降,从而对激素产生依赖,故有的患者在激素停用后会出现撤药危象,而有的患者由于未联合用上述慢作用药物。一旦激素停用,又可能出现病情的明显反跳。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在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中,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①不能单用激素治疗,激素一定要与慢作用药物合用;
②激素的剂量不宜过大,一般开始治疗时的剂量最大,以后可逐渐减少用量,直至停用;
③激素的疗程一般不应长于4~6个月;
④用药2~3个月后,如果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临床症状明显减轻,晨僵时间明显缩短,休息痛消失,血沉、C反应蛋白趋于正常,可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但减量应缓慢进行,以防撤药危象。
⑤如果患者长期使用较大剂量激素,或已对激素产生依赖,而又未合用慢作用药物,此时应该先加用慢作用药物2~3个月后,再逐渐减少激素用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关节症状复发,可在继续减少激素用量的基础上,加用非甾体抗炎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并未使用激素治疗,但病情仍然得到良好控制。少数需要使用激素的患者,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遵循激素用药的原则,是可以在取得疗效的同时防止其副作用的发生的。因此,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既不可过分依赖激素,更不可因为害怕激素的副作用而该用时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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