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个治疗白癜风医院比较好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 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请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以在个税中作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进行扣除吗?
财税解答:不可以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4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0号)规定,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第十三条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因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68号)(以下简称《目录》)。您取得的资格证书,首先应当查询并判定是否属于《目录》范围内,如果属于《目录》范围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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