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以累计确诊病例数、近期疫情发展趋势及二代病例数、聚集性疫情等要素为评估依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疫情风险分为低、中、高3个等级。
(二)精准施策原则。各乡镇(街道)须根据本通告细化本地防控措施,做到一乡一策。
(三)分类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根据入新人员的来源地疫情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四)动态调整原则。各乡镇(街道)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风险等级情况以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每日公布的等级为准。
二、分区分级标准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的分级标准,根据2月24日实时疫情将各乡镇(街道)风险等级进行分级。随疫情变化,作相应动态调整。
(一)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平甸乡、扬武镇、新化乡、老厂乡、水塘镇、者竜乡、戛洒镇、漠沙镇、建兴乡、平掌乡为低风险地区。
(二)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县暂无中风险乡镇(街道)。
(三)高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我县暂无高风险乡镇(街道)。
三、对拟进入新平人员精准排查、分类管理
(一)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进入新平人员,一律劝返。
(二)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进入新平人员,在新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入滇时未隔离观察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行承担;在新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
(三)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进入新平人员,到达新平之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主动向单位、村(社区)、小组报告并接受管理。入滇时未隔离观察的,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行承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自觉接受单位、村(社区)、小组管理。
(四)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进入新平人员,到达新平之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主动向单位、村(社区)、小组报告。单位、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
四、分区分级管理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取消县、乡、村所有道路卡点,保证交通网络畅通,不得封路。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全面恢复区域内交通。在高速公路沿线合理设置交通保通和安全通行服务点。
2.组织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摸排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入新平人员情况,及时发现报告防控隐患线索,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分类管理、妥善处置。
3.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加强重症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管理。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4.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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