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乙类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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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年12月26日

划重点:

1新冠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2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

3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4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5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6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7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那么,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法定程序是什么?防控措施带来哪些改变?如何有效防范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邀请权威专家——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雷正龙、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许文波、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进行了解读。

问:我国的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主要依据什么标准划分的?目前,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有哪几种?

答: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发生时的危害程度,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法定传染病病种共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目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2种。

问:“乙类甲管”传染病与“乙类乙管”传染病在防控措施方面的主要不同点何在?

答:在疫情防控方面,“乙类甲管”与“乙类乙管”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报告时限方面。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乙类乙管”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二是隔离措施方面。“乙类甲管”传染病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乙类乙管”传染病根据病情需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三是区域管理方面。对已经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四是交通卫生检疫方面。发生甲类(包括“乙类甲管”)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乙类乙管”传染病不实施该措施。

问: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法定程序是什么?调整后会出现哪些风险?如何有效防范?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回归“乙类乙管”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调整后由于不对传染源及密接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可能造成新冠病毒感染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二是短时间内新冠病毒感染者大幅增多将明显增加就医需求,同时医务人员自身感染将导致医疗服务供给减少,因此调整初期部分地区将可能出现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象。三是调整初期,部分公众对新冠疫情的快速上升可能出现焦虑情绪,担心新冠感染后的健康危害。

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实施。一是加强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倡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帮助公众合理用药、正确就医,保持平和心态、乐观心情。二是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前做好医疗资源准备,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分级分类诊疗机制。三是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做好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病毒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等准备,通过各种途径及方式,满足居民购药用药需求。

问:调整后在疫情防控方面,政府责任是否有变化?各部门是否还有责任?

答:我国的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各有关部门继续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二是完善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完善和建立分级分类诊疗机制,四是完善人群核酸和抗原检测策略,五是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六是强化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七是强化疫情监测,八是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问:政策调整后,个人如何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答:一是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坚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健康饮食、保持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二是应当注意自身防护,勤洗手、遵守咳嗽礼仪、文明用餐;保持居室整洁,常通风,清洁为主,必要时使用消毒剂;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时应规范佩戴口罩。

三是可适当储备相关药物,在出现疑似新冠症状后,可先进行自我抗原检测,若结果为阳性,且症状较轻时,可居家治疗;若出现症状加重趋势,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是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或具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老年人、具有基础性疾病重症高风险人群、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尽量不外出。

问:政策调整后,如何有效地保护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脆弱人群?

答:一是老年人、严重基础病患者、孕妇、儿童等脆弱群体首先要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群聚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如必须前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居室要经常通风,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接收快递等物品做好个人防护和适度外表消毒。

二是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应当尽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对保护自身健康极其重要。

三是尽可能减少老年人、孕妇、严重基础病患者、儿童等脆弱群体的感染机会,若家庭同住人员中感染者,居家治疗期间可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内,避免与相关人员接触。

四是社区摸清老年人、孕妇等脆弱人群群体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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