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医保政策及服务的解答//----------
疫情防控,保障先行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蕲春县医疗保障局推行了哪些惠民保障措施呢?
快来了解一下吧!
1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治疗需要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是否受医保政策限制,医保能报销吗?
答:能报销。治疗新冠肺炎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受医保相关政策限制。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外的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制定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由政府统筹解决,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所以对于有发热、咳嗽症状的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不必担心医疗费用问题,有发热、咳嗽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到药店、医务室、诊所自行购药,以免贻误病情,这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3县内医疗机构收治的外地参保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外地参保的确诊或疑似患者在本县住院,需要紧急备案的,各医疗机构将患者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县区、参保险种、就医地区、医院、入院时间、病种、联系电话)发送至湖北省医保局备案邮箱(hubeiyd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