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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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底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及全国其他地区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nCoV)感染的肺炎病例,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宣布将该病纳入国家“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世界卫生组织“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造成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临床处置指南”以及武汉地区临床一线诊治经验,制定本快速指南(第一版),供临床诊治参考。
本文转载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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