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关于举办年度自治区工

继续教育

专业课报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做好年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9号)要求,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形式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在自治区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售电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且在疆内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拟于—年度申报评审自治区电力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在职人员。二、培训主要内容(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课程包括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内容。(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课程包括风能发电、水能利用、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力机械、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内容。(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课程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内容。(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内容。(五)年电力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解读、申报资料填写要求等内容(4课时)。三、报名及考核方式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由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邀请疆内外电力行业专家学者线上授课,培训采用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学员完成规定学时且通过考试后,可获得年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电子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专业科目每年不低于60学时。学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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